为适应我校成人教育发展的需要,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根据《沈阳师范大学函授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对由函授站、教学点(以下简称函授站点)组织教学的专科班的教学管理提出如下要求,请各有关函授站点遵照执行。
一、认真执行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实现培养目标和组织教学的依据。高中起点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学员,各函授站点要严格按照我校2003年制定的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专业证书结业后转入成人专科继续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成)的学员,依据省教育厅[2002]15号文件中“根据原专业证书班的教学计划与专科培养规格的差别,重新制定教学计划,补齐所缺的全部教学环节”的精神,我校重新制定了教学计划,并已印发给有关函授站点,各函授站点要遵照执行。
各函授站点在授课之前,要责成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计划编写教学大纲。教学大纲经函授站点负责人审定同意后才能使用。
二、做好授课准备工作
1、各函授站点要具备必要的教学场所、设备和学生生活条件,并选派有经验的、认真负责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2、任课教师必须具有本专业的教学经验并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称。教师选用要履行聘任程序,填写教师聘任审批表(见附表格式),报成人教育学院批准后才能上课。
3、在教材的选用上,除我校指定的教材外,其他教材的选用要符合专业特点和培养层次要求,并报成人教育学院备案。
三、保证教学环节完整
教学过程应由授课、自学、作业、实验、实习、考试等相互联系的教学环节所构成。
1、授课是教师指导学生全面掌握教材内容和自学方法的课堂教学活动。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程,其授课时数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执行。各函授站点应提前编制好课程表并及时通知学生。任课教师授课要贯彻少而精的教学原则。在保证教学内容系统性的前提下,着重讲授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重点和自学中易出现的难点、疑点,注重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
2、自学是成人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的有计划有目的的个人学习活动,是重要的教学环节。各函授站点要加强对成人学生的自学指导,主动为学生提供有关的信息资源。教师要编写自学指导书和进度表、自学情况反馈表等,并连同学生作业完成情况,记入学生平时成绩。自学进度表按每周不少于20学时安排。
3、作业是检查学生学习效果的必要教学环节。作业分为平时练习作业和阶段测验作业,前者是学生学完每一章节后须完成的练习,用以帮助学生及时消化、理解,巩固所学内容;后者是学生学完若干章节后须完成的综合性练习,用以帮助学生全面地掌握相关内容。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拟定和布置学生的作业,认真批阅作业。对学生完成作业情况及成绩应有记录,并作为平时成绩的依据之一。学生用于完成作业的时间每周应不少于6小时。
4、考试是检验教学效果的手段。凡教学计划中规定开设的课程都要进行考核,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类。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前一个月以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为依据,拟定(A.B)两套试题,含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试卷要按照成人教育学院提供的标准样式印刷。各函授站点应认真作好考试的组织工作,严格考试制度,明确考场纪律,监考记录齐全。对试卷泄密和考试违纪者,要及时按有关管理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任课教师评阅试卷应坚持标准,及时完成学生课程总评成绩(其中,作业和出勤等占20%,考试占80%)的评定。要确保成绩的真实性。对缓考、补考的学生和正常考试一样组织补考。函授站点要及时将授课时间和考试时间通知我校,以便检查。考核成绩随学生毕业验印成绩单上报成人教育学院。
5、教学计划中列有的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教学环节,各函授站点都要认真组织实施,并作好学生成绩的记载。
四、教学质量抽考
1、根据省教育厅对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进行抽考的有关规定,成人教育高起专学生要进行《世界贸易组织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基础与应用》两门课程的抽考(计算机专业可以不参加《计算机基础与应用》课程的抽考)。专转成学生要参加《世界贸易组织基础知识》课程的抽考。
2、按照省教育厅2004年5月份下发的《关于对免试进入成人高校继续学习的专业证书结业学员进行教学质量抽考的通知》精神,我校对专转成学生抽考的专业课程已经在教学计划中确定,各函授站点要按照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学期进行授课,并准备在学期期末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抽考工作,抽考成绩认定为本课程最终成绩。
各函授站点要根据以上要求,认真作好专科班的教学管理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和成人教育学院联系。